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2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2号

当事人:河南搜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MPXD5H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鸿南村六组三岔口东80米路南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2024年12月11日参与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电钢琴实训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CG-G*******)的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问题。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该行为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1、处以采购金额*******元千分之八即*****元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禹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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