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遂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执法依据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备注
1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遂宁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2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遂宁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3 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遂宁市教育局 人事师培科
4 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遂宁市教育局 人事师培科
5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遂宁市教育局 干部人事科
6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遂宁市教育局 民办教育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7 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遂宁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8 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遂宁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9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遂宁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0 对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遂宁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1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遂宁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12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遂宁市教育局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13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遂宁市教育局 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14 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遂宁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等(依科室职能职责)
15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2.《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一条;3.《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遂宁市教育局 督导室(依科室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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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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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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