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传祺数字营销C端系统迭代类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二期项目其他公告

广汽传祺数字营销C端系统迭代类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二期项目其他公告

采购公告

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汽传祺数字营销C端系统迭代类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二期项目(项目编号: DS-2024-031-CL10 )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择优竞价

四、 采购内容:确定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汽传祺数字营销C端系统迭代类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二期项目;

五、 最高限价:¥1,52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含税)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近年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新成立的(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五)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至少1个。供应商应具有同行业同类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并在技术方案中详细叙述。(在响应时必须提供项目的合同书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 2月 17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 2月 25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2月 24日18时。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期:本项目为框架协议,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 2月 17日至2025年 2月 24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2月 17日至2025年 2月 24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五)公开竞价说明:

1.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4 日 18:00 。

2.递交竞价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竞价文件。

3.竞价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 2月 25 日 14 : 00 至 15 :00 。逾时解密的竞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竞投。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 竞价方式: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保持手机开通,留意短信通知,在收到短信通知后,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进行磋商,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限时 30 分钟)(二次报价需要 CA,请注意)。

原则上供应商必须进行二次报价,逾期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二次报价权利,系统会默认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高于首轮最高报价者则视为无效报价。

5.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6.竞价文件的开封及评审:

① 开标时间:2025年 2月 25 日 14 : 00 。

② 评审:本次项目竞价评审采用线上述标的方式进行,授权代表需参与线上述标,授权代表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供邀请人在述标环节核实身份。

线上述标时间:2025年 2月 25 日 14 : 00 。

述标时间20分钟,答疑时间10分钟。(线上会议安排:另行通知)如未能自带设备导致不能打开演示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宝地广场8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20-********

十二、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女士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

采购人: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2月 17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一、 说明

(一) 参考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二)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二、 定义

(一) “采购人”是指: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三) 有效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四)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五) “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六) “日”、“天”系指自然日。

(七)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八)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提供的响应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性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部分组成。

(九)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三、 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采购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用户需求书;

(4) 合同格式;

(5)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3. 踏勘现场

(1) 本项目(□组织?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① 踏勘要求:______。

②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所述时间和要求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踏勘,以便获取那些须供应商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③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 本项目(□组织?不组织)现场采购答疑会。

现场采购答疑会要求:______。

四、 一般要求

(一) 关于关联企业

1.关于关联企业的定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

(二) 关于分支机构响应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分支机构响应。

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关于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最高限价包括了服务费、差旅费、误餐费、保险、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一切支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凡超出限价的响应,一律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是各项费用综合计算的结果,且所报价格为闭口价,成交后结果有效期内价格不再允许变化。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必须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说明报价理由。

(四)平台服务费

1.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应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以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下;

(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如项目框架协议,服务费则以单个项目(标段)人民币 2000元/项目(标段)收取。

(2)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服务费按0.2%计算;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的,服务费按0.1%计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的,服务费按0.04%计算; 500-1000万(含)以内的,服务费按0.02%计算;(本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在此基础下浮60%)交易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3)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

户 名: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账 号:811*****119********

服务费须划达对应项目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费用缴纳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服务费账号信息。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阳光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发出;不足三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短信提示以及系统后台消息提示方式发送给已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项目响应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

3.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供应商发送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澄清或修改不足三天的,采购人在征得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响应截止时间。已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响应。

4.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阳光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进行评判或解释,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六)知识产权

1.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 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 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如有)

(七)纪律与保密事项

1.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审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审委员会、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4. 获得本采购文件者,不得将采购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报价后,供应商应归还采购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报价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五、 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异议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异议书原件,逾期异议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异议属于无效异议。异议有效期限为:

(1)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异议的,为采购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

2.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异议者提供的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异议时间,异议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受理书面异议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异议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采购人在收到异议者的有效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异议者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 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制作

1. 供应商应使用阳光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成交无效处理。

4. 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 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6. 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7.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8.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对部分要求签章的文件进行签章,并按签章文件以PDF格式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10. 响应文件如需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11. 对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首页及响应文件格式目录要求盖章处进行电子签章,视为具有有效、完整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响应特别提醒:

① 项目方案评价部分,方案制作请参考以下设定:基于项目方案:解决方案内容不限于包括:蓝图规划、架构设计、用户体验设计、部署设计,运维保障,项目管理等。

② 项目团队需要有专业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开发团队(包括开发主管、系统架构师、DBA、开发人员)、测试团队、运维团队、业务咨询顾问团队。

所有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必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关键岗位人员需要通过甲方面试合格后方可加入项目组。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的,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同时实施商需要在离岗人员正式离岗一周前提供同等条件人员通过甲方面试并正式上岗,离岗人员和替岗人员交接一周后离岗人员才能正式离岗。

供应商必须提供将投入该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以及各项目主要成员的简历(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及其证明文件、工作经历、汽车行业项目信息及其证明文件、专业资质证书),同时提出对本项目的业务人员和IT人员的参与建议,包括参与度、职责等。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且项目经理持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证书)、架构师(3年及以上)、产品经理(3年及以上)、测试经理(3年及以上),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能力及经验,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管理要求,在响应时需提供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阳光平台系统中。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响应。

3.阳光平台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4.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

(三)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90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计算。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响应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响应无效的情形

1.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的条件。

2.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

3.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及盖章的。

5.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的内容或所响应的与采购文件有严重背离。

6.响应报价严重偏离行业合理价格,经评审委员会审议为恶性报价,或者响应价格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如有);

7.响应报价出现缺项漏项。

8.对合同范本提出差异性条款的。

9.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0.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由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开封,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体系 数字营销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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