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滨河公园(曹庙段)填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刘河镇滨河公园(曹庙段)填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滨河公园(曹庙段)填土方工程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滨河公园(曹庙段)填土方工程项目已由刘河镇曹庙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曹庙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曹庙村,主要施工内容为:红色旅游路曹庙段沿河一带加宽15米,长约800米,高约5米,总工程土方约20000方。(含碾压、车运费、铲车费、土塘费、人工费)该工程总计划投资计人民币300000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施工员培训合格证或砌筑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职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的工程师或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或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漕河四路东昌汽运大楼一楼,教育局隔壁)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30时止。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日下午5:30时止。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蕲春县刘河镇政府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止。
开标时间为: 2017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人的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30%工程款,2017年年底前支付35%工程款,在2018年年底前付40%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曹庙村委会
联系方式:龚书记 134*****926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田书记 135*****2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陈璟宇 188*****978
日 期: 2016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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