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榕财资环(指)〔2024〕49号)文件精神和榕林种〔2024〕8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福州颐品园艺有限公司新建智能温室(含移动苗床)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与会专家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汇报,审阅相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经现场检测,项目建成薄膜温室壹栋共 3840 平方米,单拱跨度 800厘米、宽 400厘米,共120 间。温室檐高600厘米,脊高 780厘米,外遮阳顶高900厘米,配备内外双遮阳、双保温膜(棉)、可移动苗床(3028.5 平方米)和双层风机水帘。风机为青州市华亿温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重锤式 1380/1.1千瓦 36台,出风量 ***** 立方米/小时/台;湿水帘为7090型/10 厘米,共 249.6 平方米。现场开机测试正常。
三、项目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总造价 *******元,其中地上部分造价 *******元,申请市级补助资金76.4万元。
四、对照《闽清县林业局关于福州颐品园艺有限公司2024年市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梅林〔2024〕10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2月17日起至2月23日)。以上内容如有异议,向闽清县林业局县反映。
联系电话:0591-********
闽清县林业局
2024年2月17日
标签: 级财政花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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