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监护仪项目采购公告
麻醉监护仪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监护仪项目 | ||
品目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张家港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12: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素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21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西路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5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康新恩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置地甲江南56幢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素云 |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监护仪项目 JSZC-******-SKSK-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KSK-G2025-0002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监护仪项目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5-03-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麻醉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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