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PPP咨询服务机构(重新招标公告
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PPP咨询服务机构(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经龙游县财政局核准,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就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重新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编号:KCZFCG*******。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重新招标)。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4.承担过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大厦五楼51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PPP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5.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磋商保证金:
金额、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项》。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月6日14: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服务大楼3楼),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十、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于2017年1月6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服务大楼3楼)开启磋商,供应商派代表参加。
十一、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13]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采监科投诉(电话:****-*******)。
十四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539号县民兵训练基地五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0570﹣*******
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大厦五楼51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570﹣*******
电子邮箱:********2@qq.com">********2@qq.com
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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