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职工住宅(一期)B01-A、B01-B、B06地块环评报告表全本
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职工住宅(一期)B01-A、B01-B、B06地块环评报告表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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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本项目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对其相关内容及环评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职工住宅项目(一期)B01-A、B01-B、B06地块。
建设单位: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甲1号。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1003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建筑面积74876.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206.44m2;地下建筑面积12670.11m2。具体建设内容为在B01-A地块内新建1#住宅楼、2#住宅楼、3#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楼、46#开闭站、1#地下停车场;在B01-B地块内新建16#住宅楼以及地下燃气锅炉房(地下燃气锅炉房环评已批复,批复文号为丰环保审字[2014]250号);在B06地块内新建20#住宅楼、21#住宅楼、22#住宅楼、47#变配电室以及4#地下停车场。
二、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等。
防治措施: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夜间禁止施工、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水污染物为居民、工作人员生活污废水。
防治措施:排水实行污废分流制。生活废水经本项目新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冲厕及小区绿化;小部分近期临时排入本项目提级改造的北京二七车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远期排入河西再生水厂。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本项目提级改造的北京二七车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排放至长辛店明沟;远期排入河西再生水厂。
(2)大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以及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
防治措施: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通风,排风采取地面排风方式,1#和4#地下停车场分别设置2个和1个排风口,各排风口距地面高度均为2.5m。风机每天运行8h,每小时换气4次。中水处理站为全地下式,位于1#地下停车场的设备用房内。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至室外,排气口高度为1.5m。
(3)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
防治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中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定点放置,定期集中清理。
(4)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来自于小区内机动车、地下车库风机、水泵以及中水处理站运行设备。
防治措施:风机、水泵、中水处理站设备放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设备放置房间采用隔声门窗。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设减振和消声措施。小区进出机动车辆采取减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
(5)交通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后,现状及规划道路车辆噪声将对本项目新建的住宅楼产生一定的影响。
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前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设计、规划布局采取必要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建议本项目新建住宅楼外窗安装隔声等级为3级的隔声窗,同时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出入机动车辆鸣笛,加强绿化。采取上述隔声措施后,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住宅楼室内环境的影响,室内噪声可达到北京市《噪声污染缓解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 隔声窗措施》(DB11/T 1034.1-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职工住宅项目(一期)B01-A、B01-B、B06地块”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产业政策,符合北京二七车辆厂的总体规划。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规定,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建议,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管理,预测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对当地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甲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00072
2、 评价单位: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3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00071
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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