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泉院项目顶层露台地面铺装工程

逸泉院项目顶层露台地面铺装工程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汇源街以东,安兴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意湖路以北。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总建筑面积约为*****.23㎡(其中逸泉院四期C4#-C14#、14#住宅建筑面积为*****㎡。15#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346.7㎡,S2商业建筑面积为5517㎡,逸泉院四期A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53㎡)。 目前市场客户因顶层露台装修成本高,接受度底,造成顶层销售去化较为困难,库存量大。现拟选装修公司为本项目提供顶层露台地面铺装等事宜。

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已完工项目,逸泉院四期已于2024年6月29日完成交房工作。

逸泉院项目顶层露台地面铺装工程,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银川盛世华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逸泉院项目顶层露台地面铺装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逸泉院项目四期尾盘较难去化的顶层露台地面铺装工程,铺装面积约为680.26m2。包括C4-2-802(113.47m2)、C8-2-902(113.82m2)、C10-2-801(113.05m2)、C10-3-801(113.05m2)、C12-3-802(113.05m2)、C14-2-802(113.82m2)。具体详见设计图纸、营销方案、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 ******.61 元。

三、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近两年内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过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1)财务要求:需提供 2021 年度至今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成立若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需提供2021年度至今承揽过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

(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谈判,否则均取消其谈判资格。

(6)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活动。(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4日17: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贺兰富兴北街逸泉院S2-110商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面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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