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东乡县河滩、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
线设备比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限额以下服务实施自主招标,
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东乡县东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DJHB-2025-06
三、项目名称:2025 年度东乡县河滩、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
在线设备比对项目
四、招标内容:2025 年度东乡县河滩、县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
在线设备比对项目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16.1 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实施方案:
东乡县河滩镇、县城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污水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污水厂进水口和排放口布设各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
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共开展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
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
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
总铅等 20 项污染物的自测工作。
3、监测频次
依据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
要求(见表 5),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采用自动
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废水总排放口监测点位: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
SS 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每 2 小时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
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等 7
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六价铬、总砷、总铅等 7 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污水进水口监测点位: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3 项采用手
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 厂界噪声监测
1、 监测点布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中的原则,点位布
设时应考虑噪声源及主要设备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在厂界外距围墙 1
米,高度 1.2 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进行。
2、监测频次
在生产正常稳定情况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昼夜监测。
(三)、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
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
*****-2002)及生态
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 7),
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四) 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
排气口处。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
*****-2002)及生态
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
(五) 在线分析仪设备季度比对
1、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厂进口站房(COD 仪表、氨氮仪表、PH 仪表)、排口
站房(COD 仪表、氨氮仪表、总磷仪表、总氮仪表、PH 仪表)。
2、监测项目
每季度对进口、排口站房 8 台在线分析仪进行定期的校准比对试
验。
3、比对要求
按照在线分析仪相应比对要求、标准定期进行相关的比对校准试
验。
(六)污泥监测
1、监测点位
污泥脱水车间设一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
*****-2002)及生
态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监测项目为含水率、PH、细菌总数、总铅、总铜、总锌、总镉、总镍、
总铬、总汞、总砷、总氰化物、挥发酚、矿物油共 14 项。
3、监测频次
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监测。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
*****-2002)
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七)土壤监测
1、监测点位
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1209-2021)布点原则要求,结合厂区地下设施分布情况和厂内安
全管理要求,分别在各重点监测单元内进行布点。
东乡县东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