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装修地面面层材料供货招标公告
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装修地面面层材料供货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装修地面面层材料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简要内容:
建设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装修地面面层材料供货
投标单位资格审核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投标人必须为强化复合地板或运动木地板、PVC地板制造商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
3. 提供的地板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保认证证书;
4. 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报名及投标时需注明包件号。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核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投标人必须为强化复合地板或运动木地板、PVC地板制造商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
3. 提供的地板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保认证证书;
4. 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在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5室。(报名前须电话联系)
地址: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5室
本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如为经销商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地板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松江区泗陈公路5488号
联系人:陈杰 132*****322
投标单位须派人准时参加踏勘并签到,投标所提供的样品须与现场踏勘所见真石漆样板颜色、划线均一致,因未参与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以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五、答疑
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1月4日下午17:00前发邮件至********11@qq.com ,再由招标代理与建设单位沟通后进行集中回复。
六、投标递交地点和截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10:40(北京时间),逾期以废标处理。
递交地点: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鑫/李翔
联系电话:186*****85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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