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谈判公告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谈判公告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的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进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6】0259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6-HW(SN)-14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备注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

一批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1.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通知

⒉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⒊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否( )

是(√ )

否(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需具备亮化工程或LED产品及配件销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二套。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12 30日下午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17 01 05日下午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39*****770

地 址:绥宁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小姐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灯笼、花卉、亮化、美化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6】0259,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6-HW(SN)-140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2016年月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美化 亮化 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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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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