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选址布局规划与近期建设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选址布局规划与近期建设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1)明确新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要点与目标。面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城市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实际情况,从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实施路径等多个维度出发,制定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确保规划能够适应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特点,明确管理责任和权属,参与全流程的评估和维护,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2)明确新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规划编制要求,确保规划能够兼顾管理和实施需求。通过精准定位充换电设施的服务区域和设施配置,确定充电服务半径,提升设施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3)开展新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现状评估。坚持问题导向,选取合理评价因子,系统评估现有充换电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交通网络、人口密度等之间的匹配度。通过综合分析充换电设施的资源条件、经济效益、社会需求,找出规划和建设中的短板,明确未来优化和扩展的方向,确保充换电网络的高效覆盖。
(4)实施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全域覆盖。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新民市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人口分布和交通布局,确定充换电设施的选址和布局。在已有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换电设施布局方案,特别是在规划尚未覆盖的区域,补充划定具体的设施建设范围,确保城乡充换电设施规划的全覆盖。保障设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为未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坚实基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南郊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芳、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