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龙休养中心暂名酒店品牌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关于双龙休养中心暂名酒店品牌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双龙休养中心(暂名)酒店品牌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双龙休养中心(暂名)酒店品牌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C-2024G******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拟招选一个专业酒店品牌及经营管理团队,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酒店开业前筹备服务和开业后的运营管理服务。

2.招标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3.入围家数:1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后15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或最高限制费率)

备注

1

双龙休养中心(暂名)酒店品牌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后1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品牌申请及开业前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75 万元;

(2)基本管理费(持续特许经营费)最高限制费率:酒店上个月累计客房总收入的5.5 %。

(3)营销服务费(商业服务费)最高限制费率:酒店上个月累计客房总收入的5 %。

(4)奖励管理费最高限制费率:

当GOP率小于等于10%时,不计提;

当GOP率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时,最高限制费率 2.5 %计提;

当GOP率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时,最高限制费率 4.5 %计提;

当GOP率大于30%且小于等于40%时,最高限制费率 7.5 %计提;

当GOP率大于40%时,最高限制费率 9.5 %计提。

注:(1)以上费用均按含税考虑。(2)GOP率=(GOP/总收入)*100%;奖励管理费计算方式如下:如GOP率为25%,中标费率为4.2%时,奖励管理费=GOP*4.2%。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服务能力。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两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所管理至少1个单个酒店总建筑面积在*****(含)平方米以上(以相应管理协议上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如酒店在商业综合体内,则仅计算酒店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运营管理方须具备本项业绩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5年2月21日17时之前,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2025年3月9日16:00止(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09: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2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09:30时。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2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网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监管及受理部门):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9-********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女士EMAIL:********@qq.com

联系电话:158*****808

质疑联系人:孟女士 139*****098

传真:0579-********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管理 服务招标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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