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关于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确保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有效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我县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在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库中备案的培训机构,且2024年度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质量评估为C级或以上,D级的机构不参与遴选工作。
二、报名材料
(一)驻点机构申请函(模板详见附件);培训机构办学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即:登记证书副本内页全部或营业执照副本)和原件(用于核对);机构诚信证明(机构信用中国网信息);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海易办申请)。
(二)海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办学相关审批文件、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培训机构简介;机构教学场地与设备证明材料(应包括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设备清单及发票;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的图片等)。
(四)培训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和原件(用于核对)。
(五)计划在我县开展培训工种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课程表。
(六)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制度及教学管理制度;培训班管理人员花名册;计划在我县开展培训工种的专、兼职教师人员花名册(要求每个工种每期培训班配备的理论教师和实操教师各一名,且必须有一名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要求学历为大专或以上);财务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
(七)近两年在我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报账审核通过相关材料、班期培训现场照片等)。
(八)入选我县的承训机构需同时通过2024年度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质量评估,评估合格的机构才能承接2025年培训任务。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各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需符合《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4)6号)文件要求;
(二)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请复印清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材料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采取现场受理,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接收;
(三)各培训机构应对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材料不清晰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如在考核评估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驻点培训资格,并在今后不再受理该单位申请。
(五)2024年度在我县开班管理混乱的,或被学员多次举报投诉的,经核实确认后将不予备案。
(六)对往年在我县开展培训和申领补贴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在完成整改前,不得新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
四、报名、审核和公示程序
(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20号)文件要求,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审查申报培训机构资质,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对外进行公布。
(二)经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将确定结果予以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向社会进行公布选定承训机构名单。
五、现场受理时间及地址
受理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17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12室。
联系人:符婷婷联系电话:0898-********。
附件:驻点机构申请函
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4日
标签: 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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