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异地处置工作的提示函

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异地处置工作的提示函

各县区板块城管部门,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异地处置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和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垃圾异地处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跨省处置流程

跨省转移处置建筑垃圾的,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并经省生态环境部门许可或备案。

二、省内跨市处置流程

1.运输前由两地市级城管部门进行协调对接,由转出地市级城管部门函告连云港市城管局取土项目名称、换装码头、建筑垃圾种类、消纳处置终端名称、拟接收码头和水路运输责任单位等事项。

2.连云港市城管局接函后对消纳终端需土事项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接收批次和数量等信息后,以接收函的形式反馈转出地市级城管部门。

3.所有取土项目要求原土开挖,并出具相关土质检测报告。

4.土方由转出地换装码头发运后到接收地码头,由转出地城管部门会同交通、海事等部门负责管控,并留存相关监管数据,确保土质和数量前后一致。

5.客土上岸后,由码头所在县区、板块按照正常审批流程进行运输核准并规范运输至消纳终端进行处置。

三、市内跨县区板块处置流程

1.运输前由两地城管部门进行协调对接,由转出地城管部门函告接收地城管部门取土项目名称、建筑垃圾种类、弃置地点、土壤报告等事项。

2.接收地城管部门接函后对消纳终端需土事项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接收批次和数量等信息后,以接收函的形式反馈转出地城管部门。

3.所有取土项目要求原土开挖,并出具相关土质检测报告。

4.土方由转出地发运后到接收地,由转出地和接收地城管部门共同监管,并留存相关监管数据,确保土质和数量前后一致。运输过程的监管方案和运输企业的合规文书由转出地城管部门出具。

5.各县区板块核准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后由转出地城管部门将相关事项向市城管部门报备。

四、县区跨镇街处置流程

参照市内跨县区板块处置自行决定流程。




连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处

2025年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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