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义县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义县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5、本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7、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8、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南关街24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邮箱地址:lntdxmgl@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