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8:21:0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关于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现金清分业务需求,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开展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现公开对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1.1.1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涉及无锡分行清分中心、江阴支行、宜兴支行。中标方作为指定的现金清分服务商, 由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委托其对辖内分支机构的现金业务进行集中清分。
1.2技术要求:
所提供的现金清分服务需满足采购人的业务和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2.1 供应商配备至少六名清分人员进行驻场式现金清点,分别位于无锡分行清分中心和江阴支行、宜兴支行,三地需各配备两人互相复核、互相监督,另需配备一名现场管理人员(专职)负责业务管理、员工管理及与我行的沟通协调。
1.2.2 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和规定时间内,根据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及兴业银行总分行各项人民币现金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利用现金清分机、点钞机等出纳机具或手工整点清分方式,对现金复点张数、复验真伪,并按相关要求对钞、币进行挑残、分版、扎把、捆扎。
1.2.3 日常清分工作包括网点回笼现金的清分整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清分整点;自助设备回笼现金的整点、加钞现金的整点、配钞和装箱;假币的归集整理等,同时含上述业务中的系统录入、交接等流程性工作以及人民币整洁度监测等工作。
1.2.4 及时完成我行安排的整点任务,清分整点的现金必须符合人民银行“五好”钱捆和无锡当地人行要求,供应网点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供应自助设备用钞应符合自助设备用钞标准,已清分现金应记录存储冠字号码3个月以上,已整点的现金应做到无差错、无假币;所有的现金清分清点操作及交接均需双人在监控下共同进行。
1.3服务团队要求:
1.3.1 依法取得《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合格证》,所有清分人员均需持证上岗,遵守我行管理制度和清分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清分业务,并有连续二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1.3.2 熟练掌握点钞技术、熟悉残损人民币挑剔标准并具备真伪人民币鉴定的技能;熟练掌握冠字号收集、查询、各相关系统使用等业务技能;熟练掌握人民币防伪知识点、熟练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清分整点工作。
1.4服务要求:
1.4.1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清点间安全门保持锁闭状态,根据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的要求,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完成清分事项,按时完成每天现金清分整点等任务。
1.4.2 定期对现金清分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与测试,包括业务知识和技能练习(包括但不限于手工点钞识假、残损币等),定期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提供费用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3 服务质量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建立《差错登记簿》,用以记载现金清分中发现的各类现金差错,确为清分人员差错的,由供应商负责及时处理错款,并且纳入业务考核。未按清分合同履行职责的,将扣减供应商的服务费用。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1.5.3 供应商具有与开展现金清分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
1.5.4 供应商从业人员基本稳定,且在人民银行发布的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内。财务较为稳健,能够持续稳定提供服务。
1.5.5 供应商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
1.5.6 供应商具有规范和完善的现金清分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1.5.7 供应商在其所在地区评估行业有较好的声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纪录。
1.5.8 供应商拥有与无锡银行业(服务区域需包括无锡同城、江阴、宜兴)的服务合作实例,且服务合同仍在服务存续期内。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10-********-******,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rikucib@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信息表(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3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现金清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标签: 现金清分服务 供应商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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