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平台建设运营规划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关于深圳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平台建设运营规划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号召,以赋能汽车产业链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努力建设深圳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平台,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新质生产力平台的软件采购工作,为更好实现平台建设运营,拟采购专业咨询机构制定平台建设运营规划。
二、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深圳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平台的建设运营提供功能定位、市场调研、业务规划和经营模式设计等,建设运营规划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意义 。
(二)项目建设方案。
(三)项目运营方案。
(四)分阶段实施方案。
(五)成效评估与优化。
备注:
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汇报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参加项目汇报会议。
三、成果交付期限:
响应人应于2025年3月完成建议运营规划报告初稿,6月完成建设运营规划报告终稿并提交至甲方,纸质版3套(含EXCEL电子测算表格及word版电子报告)。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五、遴选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7.8万元。
六、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响应人提供一项科技创新方案的研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响应单位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10工作日内向响应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响应单位完成建设运营规划报告初稿后,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并开具发票,经采购人审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响应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响应单位完成建设运营规划报告终稿后,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并开具发票,经采购人审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响应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4.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评价考核费,响应单位完成本项目工作后,采购人组织履约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9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部履约评价考核费;评价结果为合格【60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不含)】的,支付一半履约评价考核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的,不予支付履约评价考核费。
响应单位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采购人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采购人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考核费。
如因决策原因导致项目投资终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上述付款节点结算款项,剩余付款节点(含履约考核评价费)对应的款项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2月17日— 2月21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2月21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必须注明具体的标段,如“深圳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平台建设运营规划咨询服务采购”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03(联系人:温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响应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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