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花木城能源站能源系统EPC+EMC采购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花木城能源站能源系统EPC+EMC采购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花木城能源站能源系统EPC+EMC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YJKJ2025-SH-G-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YJKJ2025-SH-G-0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YJKJ2025-SH-G-005: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

3、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PC或EPC新建集中供能(同时具备集中供冷供热功能)项目,且已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正常运行(提供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集中供能案例项目年供冷综合能效比证明文件,参考格式须统一模板,请联系代理公司,电话为:0512-********)。

将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检查,供冷综合能效比达5.0以上(不少于4个月时间内,能源站总出口能量计量表供应冷量与能源系统制冷所用电量相比。

报名时提供该项目具体信息,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概况)。

5、该项目由中标单位建成投运后须由中标单位运行。

为确保招标单位项目运营收益,中标单位必须履行合同能源管理(EMC)协定,在合同中明确如下要求:苏州花木城能源站由中标单位EMC运行、期限15年,其中每5年进行考评,合格后继续履行协议,详见合同。

全年5个月供冷、4个月供暖,每天24小时集中供能。

供冷室内温度26±2℃;

供热室内温度18±2℃。

(1)负责设备全寿命周期(自设备投运15年)内,项目所需维修及更换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不包括设备全寿命周期到期后的更换、调试、以及与之发生的所有费用。

(2)EMC要求:

初始能源价格:自来水4.2元/t,电力0.63元/kWh,天然气3.28元/Nm3,蒸汽200元/T。

(实际运行价格变动按单价组成比例调整)

①招标单位以计量或包年向客户收取能源使用服务费,中标单位不能超过初始能源标准0.34元/kwh或38.5元/m2,确保招标单位收益。

②高于初始能源标准部分由中标单位支付初始能源使用费;

低于标准,节约的初始能源费由招标单位分享40%,中标单位分享60%。

初始能源使用费包括实际使用电费、水费、天然气费。

上述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1709:00到2025-02-24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01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1010:00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编号:YJKJ2025-SH-G-005号项目名称:花木城能源站能源系统EPC+EMC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

3、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PC或EPC新建集中供能(同时具备集中供冷供热功能)项目,且已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正常运行(提供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集中供能案例项目年供冷综合能效比证明文件,参考格式须统一模板,请联系代理公司,电话为:0512-********)。

将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检查,供冷综合能效比达5.0以上(不少于4个月时间内,能源站总出口能量计量表供应冷量与能源系统制冷所用电量相比。

报名时提供该项目具体信息,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概况)。

5、该项目由中标单位建成投运后须由中标单位运行。

为确保招标单位项目运营收益,中标单位必须履行合同能源管理(EMC)协定,在合同中明确如下要求:苏州花木城能源站由中标单位EMC运行、期限15年,其中每5年进行考评,合格后继续履行协议,详见合同。

全年5个月供冷、4个月供暖,每天24小时集中供能。

供冷室内温度26±2℃;

供热室内温度18±2℃。

(1)负责设备全寿命周期(自设备投运15年)内,项目所需维修及更换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不包括设备全寿命周期到期后的更换、调试、以及与之发生的所有费用。

(2)EMC要求:

初始能源价格:自来水4.2元/t,电力0.63元/kWh,天然气3.28元/Nm3,蒸汽200元/T。

(实际运行价格变动按单价组成比例调整)

①招标单位以计量或包年向客户收取能源使用服务费,中标单位不能超过初始能源标准0.34元/kwh或38.5元/m2,确保招标单位收益。

②高于初始能源标准部分由中标单位支付初始能源使用费;

低于标准,节约的初始能源费由招标单位分享40%,中标单位分享60%。

初始能源使用费包括实际使用电费、水费、天然气费。

上述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特殊资格条件1-5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领取信息: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并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领取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24日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3月10日09:30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0:00止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10:00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55 1015 7978

E-mail:zhaobiao7978@126.com

,苏州市,苏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源站 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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