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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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SS-2025-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 万元,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黄淮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
(2)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
供应商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等相
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
供原件扫描件)。
(2)律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团队律师近三年内未曾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律师事务所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且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
供公告发布时间后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
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日期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8 楼 8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8 楼 802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SS-2025-04
2、项目名称:正阳县慎水乡五三农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5、最高限价:13 万元
6、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
(2)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
供应商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等相
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
供原件扫描件)。
(2)律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团队律师近三年内未曾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律师事务所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且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
供公告发布时间后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
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日期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912 室;
3.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
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磋商公告第 2 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现场
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8 楼 802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8 楼 80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
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公告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黄淮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金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农商行大厦 20 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2729025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泰山路 519 号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9 楼
联 系 人: 李晶晶
电 话: 0396-26909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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