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临汾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临汾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LFZYG-16135
二、项目名称: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三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方式:以采购方指定方式为准;
4、交货地点:临汾市环境监测站;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016年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及明细表;
5、2016年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度投标人纳税凭证;
6、提供下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第一包: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土壤)、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水质)、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第二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
第三包:汞采样仪、自动降水采样器;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原件备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一室评标一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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