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
二、采购单名称:离心式风机等采购(第三次)
三、采购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2-21 13:00
八、交货时间: 2025-03-05
九、备注: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提交报价即视为无条件响应采购方的技术要求及要求的供货时间,所有违反技术要求内容及采购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均为无效报价。采购订单下达后立即与需用部门签订技术协议,物资部收到技术协议后方可签订合同。2、送货时卖方需无条件提供送货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材质报告等买方认为需要证明货物合格的一切必要性材料,资料不全者买方有权拒收。需买方配合现场联合验收的,卖方应在到货后三天内到厂进行联合验收。 3、买方不负责运输、接卸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耗,所有费用及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以买方到厂验收数量为准。卖方送货时应严格执行买方要求的安全政策,违反安全政策买方有权禁止其入厂。 4、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该类产品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买方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如不符合验收标准,无法满足买方现场需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也可要求卖方在满足工作需求的期限内更换符合标准的货物。卖方在送货时必须按照买方出具的技术要求送货,参数不详细的需与使用人员确认技术参数。卖方在满足买方工作需求的期限内换货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买方有权认定卖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有权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包括迟交货物):以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计算供货时间,此货物供货时间为: 天(供货时间技术协议中有规定的按技术协议执行)(含法定节假日,下同)。迟交货物 1 天-- 3 天,结算时扣除总货款5%;迟交货物 4 天-- 7天,结算时扣除总货款10%;迟交货物 7天以上,视为卖方自动放弃订单:供应商若违反该须知第4、5条违反有关规定,将其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其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1-3年交易资格,参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招投标、采购业务。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货物特殊性造成的迟延交货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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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蓄电池 | 13% | 蓄电池\12V\200Ah | 块 | 4 | |
2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离心式风机 | 13% | 离心式风机\DRAD279-4S\4100m3/h\4.75kW\400Pa | 台 | 2 | |
3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电除尘器加热器 | 13% | 电除尘器加热器\T508-3 | 只 | 15 | |
4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电加热器 | 13% | 电加热器\380V\3kW | 台 | 4 | |
5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架 | 13% | 架\移动式龙门架\钢质 | 个 | 1 | |
6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工业风扇 | 13% | 工业风扇\3615KL-05W-B50 | 台 | 2 | |
7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LED灯具 | 13% | LED灯具\NGC9826 | 套 | 10 |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非招采购系统“-“采购报价管理-询比采购-可参与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报名,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进入右上角工作台-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十三、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
十四、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目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发布日期:202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