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核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资产核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资产核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资产核查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37万元(人民币)

(三)最高限价:37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1)对纳入清查工作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全面核实各类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状况。(2)完善资产数据。通过资产清查,补充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3)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并全面更新资产标识。

2.服务地点:包括并不限于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 29号院(东区)、31号院(西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8号、北京市丰台区顺四条10号等。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其他特殊资格要求: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采购比选:

(一)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采购内容并制作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二)应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预算控制价。

四、应答文件主要内容(不只限于)

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业绩证明;三年内采购无违规行为的声明、信用信息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其他商务技术等需要响应的事宜(应答文件须密封,非密封将被拒绝)。

五、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hqzcgl@nifdc.org.cn。(邮件命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二)报名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

(三)文件邮寄送达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10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六、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以通过资格要求,根据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010-********

电子邮箱:hqzcgl@nifdc.org.cn

中检院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核查 固定资产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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