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雷波县上田坝镇沙坪子村至岩脚乡热水河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G353雷波县上田坝镇沙坪子村至岩脚乡热水河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G353雷波县上田坝镇(沙坪子村)至岩脚乡(热水河桥)段改建工程(第二次),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建设地点:凉山彝族治州雷波县境内。

1.2建设规模:路线起于雷波县上田坝镇沙坪子村(G353与S467交叉处),接G353雷波县城至沙坪子段,在金沙江左岸主要沿既有公路改建,经斯古溪乡、卡哈洛乡,在邓家寨堡新建隧道(约3.6公里),再沿既有公路改建,经大岩洞乡、元宝山乡,止于岩脚乡热水河(金阳界),顺接G353金阳段。路线全长约42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新建桥梁宽度8.5米隧道建筑限界9.0×5.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相关规定。

1.3比选范围: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规定且深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1.5服务期限: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送审稿,6个月内取得相应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2.2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登记的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截图),并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报告表或报告书)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备案意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比选文件规定的证书扫描件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5 信誉要求:

(1)被市(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6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其他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5年 2 月 19日00 时 00 分00 秒至 2025年 2月 23 日23时59分59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2 月 24日 10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2*****328

比选人代理机构: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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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改建工程 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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