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一审、二审(如有)两阶段诉讼代理服务。
2.3项目概况:庞某与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涉标的额10万元,案件受理法院为宁安市人民法院。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结之日止。
2.5采购预算:人民币8000元(含增值税,含差旅费),其中一审费用为70%,二审费用为3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执业许可按规定年检合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执业信誉良好(提供承诺书);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合伙人或负责人(事务所主任)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同一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注: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负责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0时0分至2025年2月22日0时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本项目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竞价保证金。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22日9时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2月22日9时0分至2025年2月22日10时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元;
7.3竞价时间:2025年2月22日10时0分至2025年2月22日11时0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号
邮 编:******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451 ********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刁先生
电 话:0451-********
标签: 诉讼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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