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M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M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源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OM工程总承包 已由 安源区发改委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萍乡市安源区环保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 运营付费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付费”。政府购买服务费按月支付。招标人为 萍乡市安源区环保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源区青山镇、五陂镇
2.2建设规模:青山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镇政府、乌石村、青山矿、大城村、下柳源范围内生活污水,服务人口数为8000人左右,建设规模初定为800m3/d。五陂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五陂村、园艺分场、红旗分场、镇政府周边及红旗分场牛氏塘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数为5000人左右,建设规模初定为500m3/d。
2.3计划工期:污水处理厂均要求在2017年3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环保验收。
2.4建设完成后运营合作年限:3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生活污水处理一级运营资质;
3.2 单位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13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承担过相关工程施工;
3.4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13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承担过相关工程设计;
3.5运营业绩要求:近3年(2013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承担过相关工程运营;
3.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7信誉要求:牵头单位需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8 EPC项目部经理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专业: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类);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 月 9 日在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开标现场交纳每套售价 6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市安源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安源区招标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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