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
项目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夏程杨、徐芃芃 电话:0574-******** |
项目概况: |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主要包括南部新城停车场、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南部新城停车场位于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天安路以西的规划地块,该地块现状地势较为平坦,以农田及村庄住宅为主,南侧有村庄、现状地坪高程2.2-2.8m,规划用地面积约14.6182ha(不含南部新城主变电所),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1号桥,长度545.40m。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3计划工期:626日历天(2025年4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出入场线的桥梁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停车场内相关附属设施和岳头嘴开挖场平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7165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主要包括南部新城停车场、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南部新城停车场位于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天安路以西的规划地块,该地块现状地势较为平坦,以农田及村庄住宅为主,南侧有村庄、现状地坪高程2.2-2.8m,规划用地面积约14.6182ha(不含南部新城主变电所),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1号桥,长度545.40m。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3计划工期:626日历天(2025年4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出入场线的桥梁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停车场内相关附属设施和岳头嘴开挖场平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7165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
招标规模: | 线路起自4号线轨道交通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贤庠、大徐、人民广场,终点站为大目湾站,预留延伸至石浦接轨条件,线路总长61.45公里,设站10座,全线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71,65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其他要求:3.4.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4.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2-18至2025-03-17,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3-17,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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