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幸福三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24】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九宸实业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九龙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中村专项借款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九宸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九龙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华岩镇东南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预计可建安置房698套,安置698户,约1675人(2.4人/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护坡挡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01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58元
2.4 招标范围:(1)对概算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九宸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九龙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智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锦路26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创业大道123号3层3014号 |
联系人: | 夏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5*****918 | 联系电话: | 188*****28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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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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