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招标公告
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
开标时间:2017-01-25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致: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联合体)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福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联合体)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福建建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16]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由福州市财政与福州市传染病医院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鼓楼区西洪路312号,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院内1号病房楼和现状制剂楼等建(构)筑物,新建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各1幢,并配建架空连廊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77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8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7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7890平方米,其中,门诊综合楼15825平方米,肝胆外科大楼29055平方米,内科楼7640平方米,架空连廊、门卫600平方米,制剂楼3120平方米,营养食堂165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院内1号病房楼和现状制剂楼等建(构)筑物,新建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各1幢,并配建架空连廊和门卫,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生产、主体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以及装饰装修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一期项目(门诊综合楼、营养食堂)工期为850个日历天,二期项目(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工期为95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闽江杯优良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构件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制构件生产或混凝土预制品的制造等。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自有或合作的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预制构件厂商应是通过工厂化的方式生产预制柱、梁、叠合楼板、装配式墙体等部品部件的企业,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立方米(投标人应提供年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人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本招标项目对构件厂商不作联合体要求。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他资格要求: 3.10.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请于2016年12月 29日至 2017年 1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若需要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5 日上午9:45 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建安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 或按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8.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月5日下午5点(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鼓楼区西洪路312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转808,传真:****-******** 联系人:林木英、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楼、肝胆外科大楼、内科楼、制剂楼、营养食堂工程(施工、构配件一体化)关于投标邀请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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