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第二次

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第二次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5-JHYYHF-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线路

车型

公里数

合计

(元/年)

备注

1

丰台线(往返)

大型普通客车

(25座)

26

******.00

2

海淀线(往返)

中型普通客车

(15座)

26

3

昌平线(往返)

中型普通客车

(15座)

13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8)注册要求: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注册成功证明(网页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材料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管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10-********/198*****717159*****646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10-********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班车服务 交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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