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邀请采购公告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邀请采购公告

泽轩服务(甘肃)有限公司:

金昌市顺晶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昌市九隆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代理编号:GSTD2025-03),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邀请你公司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招标,通过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食堂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2.2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年服务费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1.2.4中标人数量:确定1名中标人。

1.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1.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资信证明或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2.1.4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1.5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1.6供应商提供的厨师团队具备的执业/从业证书,身体健康证明等;

2.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1.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9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1.3、2.1.4、2.1.5、2.1.6、2.1.7 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1.3、2.1.4、2.1.5、2.1.6、2.1.7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获取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8时00分 至2025年2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市金川区14区31栋4单元1楼),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须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金昌市)http://gansu.chinatax.gov.cnhttp://gansu.chinatax.gov.cn/col/col273/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

联 系 人:王颖

电 话:189*****89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14区31栋4单元1楼

联系手机:153*****826

电子邮件:*********@qq.com">*********@qq.com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8日



投标邀请回函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我方已于2025年 月 日收到你方于2025年 月 日发出的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邀请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回函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


联系电话:

2025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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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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