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关于遴选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我局为用好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对实施的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拟公开遴选项目监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上报实施计划,并进行报价。现就公开遴选项目监理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分为南部水源地保护提升综合治理单元和北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单元两个包组。

二、预算金额:项目2025年完成退化林分修复*****.45亩,油茶林新造3288.00亩,直接投资为6349.56万元,监理费为126.99万元。其中南部水源地保护提升综合治理单元包组成退化林分修复*****.55亩,建设地点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直接投资为4106.18万元,监理费为82.12万元;北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单元包组退化林分修复*****.90亩,油茶林新造3288.00亩,建设地点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阳山县,直接投资为2243.38万元。监理费为44.87万元。

三、服务内容

按照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及相关验收要求,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退化林分修复、新造油茶。

四、服务期限:年度项目完成期

五、服务要求

1、监理依据:广东省清远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及监理合同开展监理服务。

2、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委派驻点监理员入场监督。

3、务必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每个县(市、区)安排至少1名以上的监理人员实行施工现场全程跟班监理记录。收集包括每个作业小班的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施工图片,并督促监理人员及时到位,按照作业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等要求开展监理,对不符合或达不到要求的工序,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4、应按时向采购人提供各工序的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财政资金支付事宜。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包组报价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报价活动:

2.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活动的供应商;

2.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有效的《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2025年2月24日17:00前向我局密封提交一式两份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工作方案及报价书等。

我局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价方案及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综合比选报价文件和方案,并采用得分最高的两家单位(报价和服务综合评估)承担包组一和包组二的技术服务工作。如报名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76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林业局

特此公告。




清远市林业局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综合治理 退化林分修复 新造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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