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二号井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
寺河煤矿二号井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
询价单号 | RQ250*****011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2-21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2-27 15: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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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BX-******** | 寺河煤矿二号井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4号】的文件、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及其它标准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寺河煤矿二号井的实际生产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需编制完成寺河煤矿二号井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论、矿井生产现状、矿井资源与储量评估、矿井生产系统能力评估、矿井安全状况评估、生态环保评估、评估结论及建议等,完成报告编制并配合需方完成上级部门审查上报审批工作。 | 1 | 项 | 2025-03-04 |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 寺河二号井
二、保证金额度:0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采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5.供应商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供应商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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