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二标段: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三标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650MW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

一标段:大唐石门公司2×33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由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于2007年10月投入运行。后由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脱硫增容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一炉一塔脱硫装置,经改造#1、#2机均采用辅助吸收塔方案,即增加辅助浆液塔。每套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一台锅炉100% 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整套装置在锅炉燃用硫份为Sar=2.5%的煤质、额定工况条件下脱硫设计效率为大于 97 %。

#1、#2机组脱硫工程原设计燃煤含硫量为2.5%(脱硫系统入口SO2浓度6300mg/m3),但随着煤炭市场供应的不确定性,实际燃用的煤质含硫量与设计煤种存在一定的偏差,且随着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颁布实施,净烟气SO2浓度已无法满足最新环保排放标准。故大唐石门公司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在原有脱硫岛及相关设备的基础上进行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均按含硫量Sar=2.0%设计,改造后烟气脱硫装置应满足SO2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浓度小于10mg/Nm3(干态、标基、6%O2)的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标段: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2×33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由永清环保有限公司设计、供货、建造。在BMCR工况、设计煤种硫份Sar=1.2%、脱硫入口SO2浓度≤2781mg/Nm3(干基、标态、6%O2)的条件下,脱硫效率≥95%(出口SO2浓度不大于140mg/Nm3)。两台机组基建时,烟气系统设置了回转式烟气再热器GGH,并设有脱硫烟气旁路。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于2014年对两台机组的脱硫装置进行了扩容升级改造,取消了烟气旁路,改造工程的校核煤种为Sar=2.5的高硫煤,脱硫塔入口SO2浓度≤6200mg/Nm3(干基、标态、6%O2),脱硫塔设计脱硫效率≥98.5%(脱硫塔出口SO2浓度不大于93mg/Nm3)。本次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按燃煤含硫量Sar=2.5%、脱硫装置入口粉尘30mg/Nm3进行设计,改造后应满足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浓度小于10mg/Nm3(干态、标基、6%O2)的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标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益阳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5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由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按一炉一塔设计。后因机组实际燃用煤质与设计煤质存在较大的差异,实际燃用煤种含硫量大幅偏离设计燃煤含硫量,脱硫装置无法满足全烟气脱硫要求,SO2无法达标排放,益阳电厂委托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二期脱硫装置进行了增容改造,改造技术要求为:原烟气SO2浓度按7476mg/m3(设计煤种,标态、干基,6%O2)设计,脱硫系统出口(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不大于200mg/m3(标态、干基,6%O2),脱硫效率不低于97.5%。

2.3、招标范围 :

一标段:#1、#2机组脱硫系统、脱硫公用系统及附属系统、脱硫塔进出口烟道改造。能满足以上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改造设计、制造、设备选型、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建设、拆除与安装【原有有关系统和设备的拆除、安装、检修,土建建(构)筑物(若需要,包括地基处理等)的改造设计、原有有关土建结构的拆除、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二标段:包括#3、#4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还包括烟气超低排放CEMS的改造。

还包括吸收塔及烟道系统提效大修。

还包括脱硫系统增压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拆除。

还包括脱硫系统GGH及其附属设备拆除。

还包括脱硫系统烟道优化。

还包括配合招标方进行烟囱防腐时临时烟囱设计、建设、拆除,临时烟囱出口标高约60m。

能满足以上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改造设计、制造、设备选型、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建设、拆除与安装【原有有关系统和设备的拆除、安装、检修,土建建(构)筑物(若需要,包括地基处理等)的改造设计、原有有关土建结构的拆除、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三标段:包括脱硫岛以内且能满足2×650MW机组脱硫增容改造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2.4、招标编号:0866-16C1SXQY276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证明文件:提供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一二标段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投标人近五年内国内外5台套(含)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运行业绩。三标段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投标人近五年内国内外5台套(含)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运行业绩。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已投运业绩的合同签字页及封面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质量无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办公楼203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以合同件及运行证明文件为准)、财务审计报告及3.7项证明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和报名资料复印件相同的电子版一份。

4.2 标书费2000元/每标段。

4.3以现场实到单位报名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名。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及中国上发布。

********7">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联系人:郭庆丰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办公楼203室

联系人:景工

电 话:***-********

传真:***-********

标签: 超低排放 脱硫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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