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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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
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5-016-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服
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25 万元,招标人为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就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私募公
司债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此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服务期限与债券期限保持一致(具
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
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
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
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
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领取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领取
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
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
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
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SFLZB-2025-016-FW
3、预算金额:172500 元
4、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
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
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SFLZB-
2025-016-FW(文件费)。
5、投标保证金:3000 元(叁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领取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
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301885000031),不得
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
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
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1099490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胡女士、努女士
电 话: 18699479057
电子邮件: 102487817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专项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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