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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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TP20250218001001001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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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更好的保障各村公共设施功能完整,提升村庄公共环境,服务居民日常生活,费用380万元(聚金村25万,沈桥村100万,旺巷村55万,莲港村190万,乐安村10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TP20250218001001001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7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报名文件时,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选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誉:信誉良好;(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及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8)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注: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维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6时00分 2.递交地点: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五、其它明确事项 5.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关于投标失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5.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经办人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资审资料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交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6) 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建设单位允许投标的相关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将原件一并封袋递交到代理公司,未提交原件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确认。 5.3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02月25日9:30 至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须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还需要在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注册账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 5.4确定投标人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320号代理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招标人联系人:查伟刚、胡江深代理联系人:宋伟、李庆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电子邮箱: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电话:0512-66730007代理电话:0512-65954780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更好的保障各村公共设施功能完整,提升村庄公共环境,服务居民日常生活,费用380万元(聚金村25万,沈桥村100万,旺巷村55万,莲港村190万,乐安村10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TP20250218001001001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7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报名文件时,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选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誉:信誉良好;(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及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8)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注: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维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6时00分 2.递交地点: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五、其它明确事项 5.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关于投标失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5.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经办人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资审资料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交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6) 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建设单位允许投标的相关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将原件一并封袋递交到代理公司,未提交原件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确认。 5.3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02月25日9:30 至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须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还需要在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注册账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 5.4确定投标人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320号代理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招标人联系人:查伟刚、胡江深代理联系人:宋伟、李庆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电子邮箱: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电话:0512-66730007代理电话:0512-65954780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更好的保障各村公共设施功能完整,提升村庄公共环境,服务居民日常生活,费用380万元(聚金村25万,沈桥村100万,旺巷村55万,莲港村190万,乐安村10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TP20250218001001001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025年度太平街道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27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报名文件时,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选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誉:信誉良好;(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及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8)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注: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维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6时00分 2.递交地点: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五、其它明确事项 5.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关于投标失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5.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经办人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资审资料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交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6) 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建设单位允许投标的相关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将原件一并封袋递交到代理公司,未提交原件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确认。 5.3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02月25日9:30 至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须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还需要在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注册账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 5.4确定投标人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320号代理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招标人联系人:查伟刚、胡江深代理联系人:宋伟、李庆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电子邮箱: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电话:0512-66730007代理电话:0512-65954780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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