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石门澳支线工程C1标招标公告
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石门澳支线工程C1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6]第PT017号 |
开标时间:2017-01-23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莆田石门澳供水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6]第PT0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石门澳支线工程C1标(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及莆发改审[2015]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石门澳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石门澳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 ;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亿元; 招标范围: 1.供水干管:桩号G0+000.0~G3+180.6段;2.调压调流综合管理站;3.石门澳支管:桩号S0+000.0~S2+915.1段,桩号S3+373.1~S3+405.9段,桩号S3+871.1~S3+914.0段;4.东九街支管:桩号D0+000.0~D0+070.0段;5.西园支管:桩号X0+000.0~X0+210.0段。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工期要求:总工期: 3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在2017年8月1日前,需完成除了调压调流综合管理站内和穿越铁路保护涵内的管道以外,桩号G0+000~G2+500输水干管。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1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指南(网址:http://www.ptztb.gov.cn/download/download.jsp?url=bulletin_5950.rar)。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室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为:1.采用临时缴纳方式的人民币80万元;2.采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缴方式的人民币 60 万元。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7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6]169号)文件的规定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交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采用网上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在系统上传并提交临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040000998 开户行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截标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年 月 日 时 分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3〕2号)文件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石门澳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159号(莆田市财会培训中心院内三楼),邮编:351100; 电话:139*****413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北磨街270号1506室,邮编:351100;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部门:莆田市水利局,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4号楼,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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