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委托就国网浙江电力宁波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参见前附表。

为此,各单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为国网浙江电力宁波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施工,施工费用140万元。

序号

招标人/项目单位

工程名称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资金来源

备注

1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国网浙江电力宁波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

国网浙江电力宁波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示范工程施工采购

140

120天

省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将查询告知函原件编制进投标文件)

3.2、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变配电工程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业绩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2014-2015)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0项。

(2)开标日前2个自然(2014-2015)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属于招标人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的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

5.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20千伏、10千伏等。

3.5、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6、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7、财务要求

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1月19日09:00整(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交到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截标当天递交至投标地点)。如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另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果是法人投标,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签字);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递交标书者和委托代理人经确认一致方可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满足上述告知要求,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后果敬请自负。

4、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月19日09:00整,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月4日下午16: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先登陆新能量电力商务网报名(报名方式咨询新能量网站人员),同时将标书费200元(含所有包段)汇入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户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财务(****-********),后致电财务电话(****-********)开通权限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汇款凭证中注明参加的包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财务电话:****-******** 传真:****-********

户 名: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宁波市望京支行

账 号: ****************0605

6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3楼

邮  编:      邮  编: 315010      

联 系 人:林明辉   联 系 人: 周列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0574- ********       

开户行:          开户银行: 建行宁波市望京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0605



标签: 示范 电能替代 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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