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2025-QG00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邢
美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
业甲级】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矿井)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
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贵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贵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
业甲级】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矿井)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矿
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
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
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
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贵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
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各联合体单位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自行确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
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
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
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
法律贵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
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
公章的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
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
效期内:
3.10、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
、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社保证明。
(2)潜在供货方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可靠的、先进的、完整的,不得使用实验
性的设计和设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授权书到库尔物光明路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22层2208室领
取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定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
文件(PDF格式)在WinRARE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
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5699113989163.com,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招标代理确
认接收情况,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
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光明路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22层2号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己由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4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新疆邢类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矿山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
2.1.3建设规模:包含邢美矿业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化中级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试运行、验收后运维等工作,同时负责邢美矿业洗煤厂智能化
相关数据的接入,中标单位负责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
能化中级验收通过的所有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项目建设完成后,矿井各系统须通过新疆地区I类煤矿智能化中级验收,验收
得分在75分(含)以上。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要求
(1)必须充分考虑与矿井现有智能化系统的衔接与兼容,尽可能利用现有智能
化系统的软硬件,避免重复开发:
(2)必须充分考虑系统与邢矿集团、冀中能源各系统兼容性,在建设过程中与
邢美矿业上级公司保持充分沟通,预留相关的数据传输接口,满足上级公司监
管要求。
(3)必须充分考虑系统以后的可扩展性,为系统智能化更新与升级提供持续性
服务,保持系统的开放性。
5
(4)结合矿井己建设的子系统及本项目中的系统,完成《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
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化中级专项设计》,并协助矿方完成专项设计的审
批、备案等工作。
(5)选煤厂智能化系统建成后,矿方确认相关数据类型,协调选煤厂厂商提供
相应接口,中标方负责与洗煤厂及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的中标方完成相关数据
读取、接入(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需免费为矿山智能化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数
据接口,保证数据读取通畅)。
(6)矿井各系统须通过新疆地区1I类煤矿智能化中级验收后需提供一年系统运
维服务。(详见“招标人要求”)。
2.1.4总投资额:4400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5年4月30日前需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全
部设备安装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中:(1)口没计周期:/
(2)口施工工期:/
(3)口采购工期:/
(4)口软件开发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6标段划分:/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包含邢美矿业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化中级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试运行、验收后运维等工作,同时负贵邢美矿业洗煤厂智能化相
关数据的接入,中标单位负贵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
化中级验收通过的所有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项目建设完成后,矿井各系统须通过新疆地区11类煤矿智能化中级验收,验收
得分在75分(含)以上。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要求
(1)必须充分考虑与矿井现有智能化系统的衔接与兼容,尽可能利用现有智能
化系统的软硬件,避免重复开发:
(2)必须充分考虑系统与邢矿集团、冀中能源各系统兼容性,在建设过程中与
邢美矿业上级公司保持充分沟通,预留相关的数据传输接口,满足上级公司监
管要求。
(3)必须充分考虑系统以后的可扩展性,为系统智能化更新与升级提供持续性
服务,保持系统的开放性。
(4)结合刊矿井已建设的子系统及本项目中的系统,完成《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
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智能化中级专项设计》,并协助矿方完成专项设计的审
批、备案等工作。
(5)选煤厂智能化系统建成后,矿方确认相关数据类型,协调选煤厂厂商提供
相应接口,中标方负贵与洗煤厂及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的中标方完成相关数据
读取、接入(智能洗煤厂建设项目需免费为矿山智能化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数
据接口,保证数据读取通畅)。
(6)矿井各系统须通过新疆地区1I类煤矿智能化中级验收后需提供一年系统运
维服务。
(详见“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
业甲级】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矿井)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
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贵人资质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投标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
业甲级】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矿井)甲级资质】。
i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矿
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
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
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
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
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3.6、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寧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
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贵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
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各联合体单位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自行确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
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
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
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
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
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
公章的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3.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
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
效期内:
3.3.10、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贵人、设计负贵人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
、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社保证明。
(2)潜在供货方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可靠的、先进的、完整的,不得使用实验
性的设计和设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1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授权书到库尔勒光明路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22层2
208室领取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定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1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
式)在WinRAR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
标代理邮箱:15699113989163.com,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招标代理确认接收情况
,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科、李海营
联系电话:13673196968、13031918007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15699113989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
联系人:李海营
电话:13031918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人:李涛
电话:15699113989
电子邮件:15699113989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我本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