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光大银行遵义分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ZC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遵义分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7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107.00 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遵义分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遵义分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
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
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遵义分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厦门路 1 号融兴大厦 2-4 层
2.2 项目总投资:107.00 万元(含税)
2.3 工期:90 天(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完成全部工
作,包括现场拆除、全部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按新消防图重新
安装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招标人提供的 VI 要求完成室内 VI 指示系统
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247 平方米。
2.6 中标人数量:1 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或
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
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2)联合体组成单位
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
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
加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3.5 其他要求: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如成立未满一年
的投标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
票据等,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所属时期等信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
(6)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
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
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
后果。
(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
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注:投标人自有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
产证明文件;投标人租赁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
租赁合同,出租人名称应与产权所有者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 10 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由本公司直
接缴纳的 2024 年 1 月至今参保人数达到至少具备 10 人直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为期一年的相
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须体现缴费
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
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与本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
(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
(12)关联关系申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中应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申明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
情况”)
(13)公正性申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遵义分行员
工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如存在以上情形应承诺不影响该次采购的公正性(提供声明)。
(14)投标人提供以往装饰装修工程至少任意三种材料的采购合同(进货单)或发票等证明
其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0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6 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 CBD 中央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①现场获取所需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电子邮箱获取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文件
费汇款凭证(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以上资料扫描成一个 PDF 格式文档发至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1308171061@qq.com (邮件以项目简称、联系电话(手机号)、投标人公司名称进
行命名,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即为获取成功)。
③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
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详见“4.6 账户信息”)。未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5 投标保证金情况:
①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
②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17:00 时
③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4.6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账 号:51720188000583220
行 号:30370100017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
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
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
5.3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90361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
联系人: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联系电话:0851-85530222、138850349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851-825903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 B1 座 18 楼
联 系 人: 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电 话: 0851-85530222
电子邮件: 13081710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