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1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1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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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
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

(招标编号:云华益招字[2025]第 004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交巡
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3146 万元,招标人为楚雄金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安投资:约 62.9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交
巡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高速交
巡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③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内;④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行贿犯罪”情形。最终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2 提供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
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
日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缴费的银行单据、所在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等。(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2.1 现场获取:企业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云南华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
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号)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2.2 线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及联
系方式在规定的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014989052@qq.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后不退。3.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询价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室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室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云华益招字[2025]第 004 号
1.2 项目名称: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楚大
高速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 建安投资:约 62.92 万元
1.5 最高限价:费率 5.00‰
1.6 项目概况::1、楚雄州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 5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拟规划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
大队武定中队办公区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0kW,总使用面积总面积 300 平方米。2、
楚大高速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 12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项目在云南省楚雄彝
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沙桥中队办公区新建 120kw 分布式
光伏发电站,总使用面积 500 平方米。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并入电网。
1.7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工作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
的理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施工阶段
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1.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
晰有据。
1.9 项目地点: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武
定中队办公区;2、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沙
桥中队办公区。
1.1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③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内;④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行贿犯罪”情形。最终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2 提供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
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
日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缴费的银行单据、所在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等。(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针对中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12:00 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2.1 现场获取:企业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云
南华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
408 号)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
2.2 线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及联系方式在规定的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
购代理机构邮箱(2014989052@qq.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
件售后不退。
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询价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室开
标室。
5.3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
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6.1 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6.2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一期 1 幢 4 层 406-408 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州金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金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彝海北路 199 号金江能源广场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7687085964
电子邮件:17530278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福路南悦城 1 幢 4 层 406-408 号
联 系 人: 郭工、段工
电 话: 13759147387
电子邮件: 10429687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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