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选聘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选聘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需求:作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日常法律服务,协助招选人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选文件。
项目预算:每年210万元。
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涵盖的服务期间为2025至2027年)。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每年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结束后,招选人将按照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招标方式:公开招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仅选择一家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证书(境外注册机构提供相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须为向香港律师会登记注册的香港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有效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设有办事处及办公场所(需提供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为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均应当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具有港股上市企业服务经验,能够安排充足的人手稳定投入本项目,高质量且及时回应招选人项目相关的需求。(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能够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规范数据处理活动,能够保守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曾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近三年由于执业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发行人、投资者、客户、委托单位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或者因重大风险事件正在进行诉讼、仲裁程序与接受境内监管机构调查等负面情形的;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情形的。(提供相关截图盖章扫描件(如有);以及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人及其律师团队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的投标,如分所投标须出具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需提供《保密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需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香港联交所、证监会规定以及境外(香港)常年法律顾问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选文件的获取
1.招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止,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ccb.tfygcgfw.com/)上自行下载获取。
2.招选文件费用:无。
3.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上完成招选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成功获取招选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招选。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但必须于开标前(2025年2月25日9:30)送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宜宾市商业银行战略管理部(收件人:吴女士 收件电话:0831-*******/186*****927),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831-*******、186*****927
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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