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项目餐厨协同处理除臭系统及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施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溪项目餐厨协同处理除臭系统及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施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本溪项目餐厨协同处理除臭系统及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施工
项目编号:251GA*******
项目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乡石湖村
项目概况: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石湖村,千金岭填埋场东北侧,占地约 ***** 平方米总投资约 *****.36 万元。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型焚烧炉建设规模为2条额定处理能力为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线及烟气处理系统,日处理垃圾能力为 800 吨,年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 29.2万吨,配套1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公告名称:本溪项目餐厨协同处理除臭系统及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施工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除臭设备采购;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sgczb.com)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60
交货期说明:工期要求安装60天,调试 30天;
招标/采购范围:1.除臭系统主要收集餐厨处理车间范围内所产生的臭气,工艺系统采用“酸洗塔+碱洗塔+氧化塔+活性炭吸附+排风风机”的组合处理工艺。 2.污水提升设备主要收集生活污水、厨余垃圾处理车间生活污水以及处理后的厨余垃圾渗滤液范围内所产生的污水。提升至本溪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统一进行处理。
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明确授权分公司参与本次投标及相关事宜,并附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专业资质证书: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若分公司自身具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分公司的证书;若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证书,则需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使用该资质的授权书; 3. 投标公司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下述业绩,具体如下:三年内两个不小于*****气量化学洗涤塔及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供货及投运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用户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6.投标人须具备IS*****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37*****180
,本溪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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