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项目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专业分包

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项目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专业分包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GK202*****000*****(试)

发布时间:2025-02-18

发布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市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项目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专业分包(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000*****(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项目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厦门市浦口污水泵站扩建及进出水管道工程范围内的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施工图、设计变更为准,本工程范围内的重力、压力管、顶管井管沟土方开挖、回填、弃运;泵站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回填;路面拆除及弃运等工程施工及相应责任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挖基坑土方、挖沟槽土方:排地表水;土方开挖;围护(挡土板)及拆除;边坡整修、基底清理;场内运输;自卸车停放作业面、土方装车;装车过程中掉落土石方清理、车辆覆盖等。

(2)填方:基底清理、临时排水;材料场内倒运、标高控制、分层铺筑、去除杂物等;分层压实、整形等。

(3)余方弃置:指定地点运输、卸车、空回、等待;弃土点弃方整形、压实,运输过程中掉落杂物清除等施工。

(4)垫层:施工前准备、材料场内转运、清底、浇筑、 捣固(夯实)抹平、养护等全部工序的工作。

(5)拆除路面:采用风镐或破碎(设备)将路面破碎、拆除、清底、场内运输、旧料清理成堆;非适用材料及废料装车;场地清理、平整等。

(6)拆除人行道:拆除人行道和附着物、清底、场内运输、旧料清理成堆;弃渣及废料装车;场地清理、平整等。

(7)拆除侧、平(缘)石:采用风镐或破碎(设备)刨出、刮净、清底、场内运输、旧料清理成堆;废料与旧侧/平(缘)石分类装车;场地清理、平整等。

(8)拆除管道:施工准备、放样、设备就位;拆除管道、场内运输、旧料清理成堆;非适用材料及废料装车、场地清理、平整等。

(9)拆除井:施工准备、设备就位、拆除井体、管口、场内运输、旧料清理成堆;非适用材料及废料装车;场地清理、平整等。

(10)场地平整:找坡、平整、压实。

(11)其他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人员、材料、设备的组织、调遣、更换;施工用电的线路搭接、安全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区域内的清洁、清理、安全标识标牌的安装、维护、拆除、退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等。


包件划分:土方及路面拆除工程。

2.3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4 其他要求:

2.4.1进度

2.4.1.1满足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

2.4.1.2投标人保证按照招标人的工期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遵从招标人提出的节点要求。如因施工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无条件增加人员设备投入,否则招标人有权代为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应支付投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不得索赔任何费用。

2.4.1.3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

2.4.1.4本合同工程投标人具体施工段落以招标人节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如招标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调整其施工段落,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统一安排,投标人同时承诺服从招标人对现场施工数量及范围的调配,不因施工内容、工程量、施工不连续、施工工艺变化及设备反复进退场、人工及燃油料涨价、设备租金上涨(如有)、恶劣天气(暴雨等)或迎接各类检查引起的停工窝工、各类原因引起的工期调整、市区安全文明环保要求高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对工程进度和财产的影响而提出相应补偿。

2.4.1.5因本项目工期非常紧,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质量、进度等要求,招标人将削减投标人的合同工程量,交由其他单位施工,或直接将投标人清退出场,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工程量的增减或退场不得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格或索赔的理由。

2.4.1.6投标人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停工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招标人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阶段工期调整指令,投标人应接受并理解为招标人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同时投标人不得因上述情况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补贴或者索赔要求。

2.4.1.7如因投标人人员、设备配置、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施工区域、工程量进行调整,招标人对此不补偿任何费用,并无义务对此调整做任何解释,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施工区域、工程量调整,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施工区域、工程量调整即意味投标人放弃与招标人的项目协作,招标人可以单独解除本合同,投标人须无条件退场,招标人另行选择队伍进行施工。

2.4.2质量

2.4.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其质量标准应满足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顺利通过业主、监理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

2.4.2.2投标人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经招标人现场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2.4.2.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招标人及业主、监理方有权随时对投标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方及业主、监理方如发现投标方违反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招标方有权随时要求投标方停工整改,投标方应无条件服从。

2.4.2.4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或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且无需征得投标人同意。

2.4.2.5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业主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2.4.2.6投标人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招标人整个工程项目通过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之日。

2.4.3安全及环保

2.4.3.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业主和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4.3.2投标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购买人员设备保险,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由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3投标人施工生产区域的文明施工、迎检用工、安全维护防护等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4.3.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投标人应协调小区居民、工程现场及周边的关系,消除影响工程施工的干扰因素,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由于投标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投标人承担。

2.4.3.5投标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建筑废土砂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管理、运输距离、安全问题、大型活动、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社会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建筑废土的处置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均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4.3.6为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使用的安全帽、救生衣、反光背心、工作服必须在招标人领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投标人擅自制作,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视其情节处以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如实记录支付对象、时间、支付数额、签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月未将聘用人员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报招标人备查。
3.6.2本项目要求开展无欠薪项目部的创建活动,投标人应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文件要求在招标人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3.6.3投标人必须提供纳税身份证明、近三年的纳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证及无欠税证明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15 时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须向以下账户(账号:592*****98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缴纳购买标书费用,并备注包件信息:厦门新机场片区环嶝路二期工程A标段项目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缴费后请将缴费凭证上传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采购文件下载”页面,待招标人登记后,即可下载标书。招标文件发售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二航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8号103-108单元

联 系 人: 黄彦森

电 话: 132*****535


2025年 0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及进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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