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分行非标准化办公家具2025招标公告

邢台分行非标准化办公家具2025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非标准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02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非标准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025)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RHC-C322*****0234-1-1(包一)/RHC-C322*****0234-1-2(包二)。 (2)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分包。 (3)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包一包二各1家,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分包,但只中标一个分包,评标时按包一包二顺序评标,如投标人在分包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分包二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分包二的候选人排名。 (5)供货期:收到正式订单通知后30日历天内交货。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包一最高限价:******.00元;包二最高限价:******.00元。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非标准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025)的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其中包一为:精工佳匠,品质类,包二为:精美简约,简约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本项目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能够保证机构正常存续,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意向及信誉;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近三年(2022年2月1日之日起)具有至少一项家具类项目供货安装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可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0至2025-0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A区3号公寓2214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售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发售地点:到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A区3号公寓2214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报标段)、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房地产的需提供房地产证,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4、类似项目合同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12 14:00 ,地点为 中国银行邢台分行3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项目说明会:不组织。(3)踏勘:不组织。(4)监督举报方式: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0319-*******;举报邮箱:cwxt_he@bank-of-china.com;信函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81号。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地 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81号;联 系 人:卢经理;电 话:0319-*******;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窦炳超;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电话:180*****272;邮箱:rhah0319@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电话:0319-*******

电子邮箱:cwxt_he@b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81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卢经理

联系人:窦炳超
电话:

0319-*******

电话:180*****272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rhah0319@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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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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