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京公路交通量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年度南京公路交通量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南京公路交通量管理服务 JSZC-******-ZXZS-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0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XZS-C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京公路交通量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公路交通量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设施信息更新和保障、气象数据融合、单车数据接收和转发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1-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万达广场 E 座2406)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电子扫描件上传到响应文件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丹丹
电话:151*****722
标签: 管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