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拟按照“1+3+7”的体系开展长沙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即1个总体规划、3个行业规划、7专项规划。本项目为其中的专项规划。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规划期限:2026-2030年(远景2035年)。

2、规划范围:长沙市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宁乡县和浏阳市,同时兼顾长株潭城市群和长沙周边城市。

3、规划主要研究内容:

3.1全面总结《长沙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梳理“十四五”期长沙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十四五”期长沙交通发展的优良经验。

3.2全面统计当前全市交通发展现状,评估包含公路、铁路、水路、航空、邮政、城市公交(含轨道交通)、交通信息化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在内的交通现状,涵盖基础设施以及运输服务等方面。

3.3分析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形势。结合国省市发展战略及其他政策要求,深入研究当前交通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对“十五五”交通发展提出的要求。

3.4制定“十五五”交通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十五五”期发展的指标体系。

3.5确定重点任务。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核心,对“十五五”期的公路、水运、综合交通枢纽、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含轨道交通)、安全应急、智慧交通、国防交通、出租车及网约车、绿色低碳交通等进行规划,确定“十五五”期重点建设任务、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

3.6绘制相关图表。根据现状和规划情况,绘制相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现状图和规划图,编制相关现状统计表和规划项目表。

3.7提出政策措施。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研究提出政策、资金、国土、环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3.8成果要求:最终成果应保障相关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项目进入部级交通规划。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及其附录(包括文本、图纸、表格、规划配套说明书、各阶段相关调查基础数据资料汇编和处理结果以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需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5年6月前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2025年10月之前提交规划送审稿。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需与国家、省、市等上层次规划和政策充分对接。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

3、规划成果应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六、验收标准

1、根据[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规划 综合交通体系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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