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航车辆维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2025年厦航车辆维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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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备注

1

2025年厦航车辆维修服务(二次)

1批

详见需求清单

厦门市,厦门市埭辽路22号车辆维修站

合同签订后的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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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求概要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

单位

预计2年数量

备注

其他要求

请见《2025年厦航车辆维修服务(二次)需求清单》

税率: % 合计: 元

备注:供应商请根据此表填报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税率及合计。

本项目的数量为2年数量,本项目合同根据成交供应商所填报最终报价的单价进行签订,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对实际数量进行保底。

1.1对清单中未列出和“采购需求一览表”未说明的,而供应商为使服务能够按项目技术要求长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包括:设备、服务、附件等),须在清单中予以补充,并包含在报价总价内。本项目需按照供应商实际税率逐项填报单价、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格式)。

1.2本项目应根据采购需求一览表提供单价报价,并根据清单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

1.3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2.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综合取费。【综合取费包含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包干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其他费用、市场变化或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等原因导致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等其他费用上涨的价差、税金等一切费用的包干费用。

3.不得转包与分包。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程序维修。

2.供应商须保证轮胎按照车型要求的力度锁紧,不存在螺丝脱落的现象。

3.甲方发现维修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发现重复性问题有权对乙方视情进行费用扣罚。其他同意。

三、交货事宜与执行计划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2年。

2.服务要求:送货上门。

3.服务地点:厦门市,厦门市埭辽路22号车辆维修站。

四、验收

1.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根据按照订单所列规格数量及国家标准执行验收。

五、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擅自改变程序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上述质量保证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响应及质保服务方案

六、结算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当季度的换胎明细,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并认证成功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金额的100%。

2.如果成交供应商有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3.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人损失。

4.合同价格标准列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应维持不变、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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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条款
1.货到验收合格并移交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文件(如有),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并认证成功后二个月内支付货物金额的100%。(或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3.本合同价格标准列明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应维持不变、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X)。
3.本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调条款的保证。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违约导致的赔偿或违约责任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4.履约保证金将在双方权利义务结清且扣除乙方相应赔偿或违约金额(如有)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有)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己付的全部预付货款(如有)。同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履行部分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执行:
(1)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在【XX小时/XX天】内完成包换或补货。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
(2)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的,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执行:
(1)乙方应就该批次交货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人民币1000元|订单总金额1%】/天乘以实际迟到货天数计算,单次迟到货的违约金上限为订单总金额的20%。
(2)如果逾期超过【XX小时/XX天】,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因乙方逾期交货致甲方取消当期采购订单或解除合同的,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4.甲方完成验收,接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后,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产品内含异物(包括但不限于:毛发、塑料、泡沫、金属、石头、虫子、硬物等),导致产品无法满足经营生产需要,乙方需及时退换货,同时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视该事件为产品质量事件,产品质量事件每出现一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产品质量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五次(含)且时间跨度不足一个日历年(含)的,甲方有权视情与乙方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商资格和未来乙方在甲方项目的投标资格。
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供货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的,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更新产品资质、违反安全质量要求、不服从现场人员管理】等,乙方须按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双方合同存续期间,国家行政机构或者市场相关监管机构通告乙方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乙方产品无法正常供应,甲方视该事件为产品质量事件,产品质量事件每出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视质量问题严重程度,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合作。
7. 甲乙双方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机构由甲方选择,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机构与合同双方之间应无任何经济、行政等隶属关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异物问题导致航班旅客的投诉,损害甲方形象,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赔偿。
9.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且未完成整改及违约赔偿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甲方暂停付款不构成逾期付款,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因甲方未及时付款致使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事项
1.质询澄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的补充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各份文件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条款与最终签订的采购合同不一致的,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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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定点维修协议书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湖里区埭辽路22号 地址:厦门机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轮胎等项目委托乙方维修,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权利

(1)乙方负责甲方车辆轮胎的维修项目,并提供12小时服务7:30-19:30(除大年三十至初六休息),甲方车辆需要抢修时,乙方应派人尽快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如乙方原因不能派人到现场抢修的,由甲方自行解决后,乙方应承担此次的施救费及工时费用。

(2乙方工人应按操作规程作业,如在拆装轮胎过程中损坏甲方车辆轮胎螺帽、螺栓及其他附件,乙方除应按价赔偿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不得让甲方送修人员将不属于甲方车辆的维修费用签单记甲方帐上。除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外,四轮定位必须由甲方车辆维修站开维修委托书,乙方凭甲方维修站的委托书给甲方车辆做四轮定位,没有甲方车辆维修站的维修委托书,乙方不得将四轮定位的费用记进甲方帐上;乙方结账时要出示甲方的维修委托书,没有维修委托书的,甲方有权拒付该项目费用,一切损失乙方承担;其他约定的服务项目要甲方送修司机签字确认,甲方维修站每月按车号、确认人、维修项目核对无误后,每季度给予支付费用款。

(4)如果轮胎是乙方售给甲方的,乙方应确保轮胎质量,为轮胎装车使用安全负责。一次更换轮胎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乙方应免费为该车做四轮定位。

(5)甲方后勤保障部车辆维修站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维修质量、维修服务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甲方代表。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维修价格,项目维修价格要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生效。乙方应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税额损失。

(7)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二、轮胎更换安全协议

(1)作业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的人员严禁操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安全检查:在进行轮胎拆装前,操作人员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杂物和障碍物,并且地面平整稳固,确保拆装轮胎的车辆停稳、刹车牢固,避免车辆滑移或掉落。

(3)工具使用: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拆卸轮胎,如扳手、螺栓刀等,确保力量的合理使用,避免损坏轮胎或工具。

(4)安装轮胎:检查轮胎(备胎)的胎压及其是否有损伤,轮胎(备胎)安装时以星形模式逐步紧固螺母,确保受力均匀,轮胎安装到位后复查轮胎螺母紧固工作。

(5)充气与检查:充气时,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充气时要检测气压,按照该型号轮胎规定的气压值充气,轮胎充气完毕后,应使用气压表对轮胎进行气压测量,达到规定气压后方可使用。

(6)服务内容:明确乙方为甲方指定车辆提供轮胎更换服务,包括轮胎品牌、型号、规格等具体信息。

(7)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更换的轮胎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质量合格,对轮胎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查,确保轮胎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8)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

(9)乙方严格按照车辆轮胎维修登记表内容执行

三、维修项目价格表

维修服务项目价格表(人民币:元)

项目

轮胎对换

换 内胎

换真空

头垫带

内胎

补 外胎

补真空胎硫化

轮胎 移位 (元/个)

平衡

四轮定位

车型

小车、

免费加气

中巴

小货车、客梯车

11R22.5

9.00-20

10.00-20

11.00-20

机务拖头

小拖

大拖(1200)

大拖(1400)

备注:

1、全顺、依维柯属小货车。

2、15、16寸内胎元/条,衬带元/条。20寸内胎元/条,衬带元/条。

大巴车真空头元/个。(以上价格不含工钱)

3、(1)外出机场区域施救小车、小货车、小面包车元/次;中巴、中型货车元/次;大货车和大

巴元/次。

(2)外出市区施救小车、小货车、小面包车元/次,中型货车和中巴元/次,大货车和大巴

元/次。

4、杜绝洗车免费转为补胎。

5、充气免费。

6、营业时间为7:30至19:30。

甲方: 乙方:

代表方: 代表方:

日期: 日期:

附件1: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廉洁从业。甲乙双方应当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和业务交往,双方的业务洽谈信息以书面确认为准,不能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乙方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和手续费等;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业务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应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亲友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三、乙方不得给予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扣;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参加超出正常业务联系的交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赴宴、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亲友不正当利益。

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向对方反馈或举报。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若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内容针对本方员工开展反商业贿赂调查的,对方应积极配合,且无偿提供涉及调查的所需资料,保障调查的顺利进行。

七、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具有与主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双方监督联系方式:

甲方监督电话:0592-*******

甲方监督邮件:cgjd@xiamenair.com;

乙方监督电话:

乙方监督邮箱: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市,湖里区,厦门,0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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