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园岭石场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采购询价公告/
宝安区园岭石场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园岭石场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二、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2020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在特区外选址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2021年11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在全市规划新建多处综合利用设施(含园岭石场项目)。2024年9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将园岭石场项目作为一期项目,要求尽快调整法定图则或编制规划设计条件按程序报批。
宝安区园岭石场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外环路北侧,用地面积约7公顷。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新建直接通道连接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所有建设项目需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本项目连接道路为1级城市主干路(石岩外环路),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三、服务内容
(一)依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要求,负责本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成果内容包括评价现状交通供给条件,根据单元发展规模预测交通需求,说明上层次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和落实情况,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从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明确交通设施的种类、数量、分布和规模。应结合交通需求预测,提出公交设施及服务优化措施。
(二)中标人配合项目前期论证研究阶段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的工作,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根据委托方要求参加论证会、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并按要求制作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文件。
四、服务要求
本项目成果作为规划设计要点研究报审的配套技术文件,需及时响应并落实交通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及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的审查审批要求。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不含审查及排会时间)。
六、报价要求
(一)请报价人将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价文件等材料(加盖公章)于2024年2月23日前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商务大厦2座3单元。
(二)需要列出与工作量相关的费用明细。
(三)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将作无效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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